关于录音取证的规定有哪些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取得的录音资料,仍然会被排除使用。
但是 ,属于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规定的 “有 其他 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 、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 与 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 复制件”是 有 证明力的 。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其一,录音证据的 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 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 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 意思表示,是 善意和 必要的 ,是为了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 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 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 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 其他 证据佐证。
录音证据的取证技巧
1.录音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从有 利诉讼的 角度来说,录音应尽早进行。越早进行,取证对象越无防备,特别是 在初次交涉时,一般不会歪曲事实,这个时候的 谈话录音价值最大。而在 几经交涉后,对方往往会从有 利自身的 角度进行叙述,或者持防备态度。
地点的选择,也非常重要,应该尽量寻找比较安静和不受干扰的地方,能够获得较好的录音效果。
2.录音器材
尽量选择体积小、易隐藏、录音时间长、音质高的设备。采访机、录音笔或带录音功能的 MP3都可以,最好是 可以进行复制的。另外,电话录音一般不如现场录音效果好,在谈话出现分歧时,取证对象如果不想继续的 话,可能会把电话挂断,而在 当面谈话时,即使出现一些争论也能够继续。
3.取证前的准备工作
准备好取证的 事项和 希望对方承认的 事实。对谈话内容作好准备,包括事先考虑好所 提示的 问题和对方可能的态度,应该如何诱导对方表态等 。至于 是否要事先约见,则应根据情况而定,径直上门容易获得“攻其不备”的效果,但 也 有 可能遇到意外情况,如被对方拒绝或者因其它原因使得谈话被中断。
4.谈话方式
既然 是 私录,当然 最重要的 就是 不能让取证对象察觉你 是 在录音,所 以神态、语气都要自然 ,如果是 认识的 人,更要注意。
(1)谈话过 程中交代一下时间、地点,明确各方谈话者的 身份和 与谈论事实的 关系,在交谈时尽量用全名称呼,以增强录音的 关联性和 可信度。
(2)注意与其它证据的内容相互印证,因为有其他证据佐证是录音证据被采信的条件。
(3)谈话内容不要涉及与案情无关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也不要采用要挟口吻,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法而不予采信。
(4)着眼于事实的叙述、承认或否认,不要纠缠于法律责任的争论。
(5)注意控制谈话时间,能问到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说到要点即可。
5. 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
在开展证据公证的地方,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确保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 对于其中内容有 不太清楚也 希望进一步了 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吃瓜网在 线律师的的 帮助。
声明:本文为互联网分享或收集,仅供参考,如若内容错误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