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般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不可以坐动车。失信被执行人是不履行债务偿还义务的人,一旦被列入的话,则会被法院限制高消费。...
一般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不可以坐动车。失信被执行人是不履行债务偿还义务的人,一旦被列入的话,则会被法院限制高消费,飞机,高铁,列车软卧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 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 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 工作必需的 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
,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如果确实需要出行,建议向车站工作人员寻求帮助。